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原杭州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是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2004年11月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院从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现设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广告学、编辑出版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英语、日语、艺术设计等26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8000余人。
一、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1年人才(教师)招聘计划
单位 |
专业方向 |
学历 |
人数 |
工商管理系 |
市场营销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3 |
工商管理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2 |
财务与会计系 |
会计学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3 |
财务管理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2 |
经济系 |
经济学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3 |
金融系 |
金融学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3 |
二、应聘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4.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 5.有国外学习背景者优先;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6.愿意承担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的教学工作。 三、引进政策 1.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杭州商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聘用人员,可享受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教师专用商品房政策。
四、应聘办法 1.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1日 2.学校人事处和杭州商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通过者,杭州商学院通知进行面试(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测试与试讲)。 4.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 联系人:余臻
电话:0571-88071024-5605,15158107333。 传真:0571-88842479 Email:151581073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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