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
应聘者应填写报名表(应聘非教学岗位者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应聘教学岗位者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样式分别见附件1、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p802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学院人事处。
2、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审查结果,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招聘计划变动情况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教学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试讲,非教学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学科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对岗位认知程度、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应聘者,如本人提出要求,经我院研究同意,可考虑不安排考试,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聘用。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学院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物产集团人力资源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人事处0571-86928022(戴老师、江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处86928007,86928212
附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