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天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育机构,隶属于天津大学党委学工部。中心下设咨询部(原天津大学心理咨询中心)、治疗部(原天津大学心理治疗中心)和心理研究所(全称为天津大学心理研究所)三个分支机构。中心专职教师需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临床工作(咨询或治疗)和科研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招聘专职教师两名。具体条件如下:
1.心理学或精神医学方向的优秀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具有一定的精神科或心理咨询工作经验,有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心理师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考虑;
3.在教育、教学、临床和科研方面素质均较高,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4.热爱教育,喜欢咨询和治疗工作,喜欢思考和研究工作;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联系电话:022-27400262
联系人: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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