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岗位编号 |
人数 |
学历或职称要求 |
研究领域或可胜任课程 |
经验要求及其他 |
环境资源法教师 |
LAW1101 |
1 |
博士 |
环境资源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刑法教师 |
LAW1102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 |
刑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刑事诉讼法教师 |
LAW1103 |
1 |
博士 |
刑事诉讼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民事诉讼法教师 |
LAW1104 |
1 |
博士 |
民事诉讼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民法教师 |
LAW1105 |
1 |
博士 |
民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经济法教师 |
LAW1106 |
1 |
博士 |
公司法、金融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宪法行政法教师 |
LAW1107 |
1 |
博士 |
宪法行政法 |
科研能力突出者或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
行政管理专业教师 |
LAW1108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行政管理或其他公共管理类 |
有相关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薪酬待遇:学院实行聘任制,受聘期间待遇从优。应届硕士转正后每月应付工资不低于4200元;中级以上年总支付额(含公积金、社会保险)为:讲师7~9万,副教授8.5~10万,教授10~12万。 学院为每位专任教师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校内建有教师公寓,教师可享受优惠购房政策或向学院申请租住周转房。 对于具有特殊情况、特殊要求的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人才,学院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可按双方商定的协议执行。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6-628852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1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