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实施方案(第3批次) 为做好我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机构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强校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力争吸引优秀的中青年人才到
我校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采用笔试、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优中选优。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对个人业务能力的考核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结合起来。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适应条件 岗位总数共9个,其中专任教师4名,教学辅助人员4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
聘入编人员计划表(第3批次)》(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要求应聘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应聘工作岗位的需要。 4.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
放宽。 (二)享受待遇。 考核通过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开招聘考核实施方案,发布招聘考核信息,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统筹开展笔试、面试和专
业技能测试工作,组织体检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等。 (二)成立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 按照《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组成方案》的实施办法组建面试考评人员库(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和上级主管
部门相关成员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面试考评组成员从面试考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面试考评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评分。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列表交到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后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性进行监督。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考试、考核办法进行考试、考核。 2.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3.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过程进行监督。 4.对招聘考核工作人员的纪律进行监督。 六、纪律 (一)在笔试、试讲和面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由考核组成员签名确认,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
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所有关于考核名单的信息发布以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意见为准, 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考生许诺相关招聘的任何事宜,更不能擅做主张同意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考生违规进入考试。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
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
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