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号)的有关规定,经滕州市政府批准,现将2011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拟计划招聘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招聘计划》。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尚未就业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相应报考学历的《就业报到证》;
4、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或滕州市生源,在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口;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9:00---10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0年10月13日11:00--- 10月17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rsj.cn或 Http://www.tzrsrc.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招考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2: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验,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10月27日-2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
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1年10月17日(8:3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完成后,市招考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须于2010年10月16日(8:3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市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1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共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数按相同岗位核定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仍然无法确定的,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招考办公室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学院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2——5650961 5522927
附件: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