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办法及待遇:
1.学院对所有引进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由江苏省人才中心南航分中心代理。
2.聘用后实行以岗定薪,享受学院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二、招聘方式: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邮寄个人简历或通过电子邮件
Jchr@nuaa.edu.cn寄交人力资源处。
2、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应聘的岗位和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潘老师
电话:025-87190189
E-mail:
Jchr@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88号
邮编:21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