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士招聘网 > 资讯频 道 > 高校教师招聘 > 正文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2年教师、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2011年10月10日    博士招聘网
分享到: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学院创建世界一流飞行大学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等规定和民航局的要求,经学院研究,按照学院2012年劳动用工计划,我院将于2011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为完成本次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民航人才网(http://www.caacrc.com/)和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http://www.cafuc.edu.cn/)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总部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成都以北20余公里),创建于1956年,是直属中国民航局的全国唯一一所以培养民航飞行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在四川、河南两省6地市建有4个飞行分院、5个机场、1个通用航空公司、1个飞机修理厂、1个航空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和1个模拟机训练中心。学院拥有一支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飞行教师300余人,铸就了一批民航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和科研创新团队。
学院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运输协会、美国联邦航空局、欧洲联合航空局等民航组织和机构,与美、英、法、德、俄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以及与波音、空客和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集团、斯奈克玛、通用、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现已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英语等20多个本专科专业;在飞行技术与航空安全、交通运输规划、机务工程、航空人因工程等方向开展研究型硕士生培养;所设专业覆盖了民航运输所需人才的各个专业领域。目前,各类在校学生16000余人。据“200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学院在全国普通本科院校就业能力排行榜上名列前5名。
据统计,自建校以来,学院为新中国民航和20多个国家、地区的民航业培养了50000余名各类毕业生和留学生,其中,飞行员15000余名,占中国民航现有飞行员总数的90%以上,享有“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的黄埔”之美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1、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文件执行。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不超过45岁;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5岁;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0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8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专区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 我们
Copyright(C) 2005 - 2015 www.51bo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博士招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86279号-2
客服电话:010-69750702 传 真:010-69750702
未经 博士招聘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