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就业手续办理流程图:
2010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关键时间点:
2009年11月初: 领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09年11月20日: 开始领取《就业协议书》
2010年1月8日: 春季毕业研究生上报就业方案
2010年5月31~6月4日:更改毕业年度申请
2010年6月11日: 暑期毕业生上报就业方案
2010年7月中旬: 暑期毕业生离校,开始领取《报到证》
2011年1月1日: 应届毕业生变为往届毕业生
2012年6月30日: 2010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停止
Tips: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作用
} 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 用人单位向人事审批部门申报户口的重要材料。
} 原件每人一份,可交复印件给应聘单位。
} 确定到单位就业后将原件交给对方人事部门。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双向选择,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双方达成的就业要约和承诺;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的主要依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 法律效力限于报到之前。
} 备注栏可以注明双方达成的其他约定事项。
} 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 专业名称要与学位证、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一致。
} 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及解决落户问题,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审批,因此协议书上要加盖这些上级部门的人事章才有效。
《报到证》的作用
} 应届毕业生转户、转档的重要凭证;
} “干部”身份的重要认定材料;
} 人才市场的准入证、档案流动的通行证;
} 用人单位接收的重要凭证;
} 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的重要材料;
提醒:若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则没有必要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双方《就业意向书》(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签订劳动合同”去向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其户口档案将二次分配回生源地,详细流程请参照灵活就业去向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