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选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岗位现状,经研究决定,招聘部分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1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2.有志于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相关学科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有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学(或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6.学习成绩优秀,外语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录用或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校内应聘者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书面及电子版)报组织部。 2.校外应聘者请于2010年12月24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获奖证书等材料汇总成电子文件发至组织部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证书等。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校外应聘者应在考试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的掌握情况、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特征等进行综合考察。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岗位基本常识、公文写作。
(四)公示 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经校党委审核后,将拟聘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需比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校党委批准,报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采取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被录用的,将解除合同。 2.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 0411-86323653)。 3.未按期毕业和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者,不予聘用。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2日17时止 2.面试、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11)86323779 2.组织部电子信箱:zzb@dlpu.edu.cn 3.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116034 4.联系人:朱老师
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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