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rczp@pzh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单位+博士招聘网”。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攀枝花学院2026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填写完成后作为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5)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6)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将应聘人员简历转发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初步确定拟引进人员。人事处根据学校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启动考核程序。
(三)面试考核
1.院级考核:学校用人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由攀枝花学院在直接考核前告知拟引进人员。
2.心理健康测评:拟引进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
3.校级考核:根据各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能力面试。校级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根据考核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攀枝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专项研究后确定。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攀枝花学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