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0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0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三、支持措施 1.聘任岗位 入选者经学校评审通过,可直聘为教授或特聘教授 2.薪酬福利 (1)可入选我校“润园优才”计划,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 (2)可享受国家、省级一次性生活补贴; (3)可依托本校评聘为深圳市特聘岗位B档,享受额外岗位资助 (4)符合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政策者可申领深圳市生活补贴; (5)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者可按规定享受个税补贴。 3.科研保障 (1)国家、省、市及学校提供充足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2)支持组建团队,配备1名专职研究人员指标,鼓励招收博士后: (3)优先保障博士和硕士招生指标; (4)提供一流的办公条件、实验环境和设备支持。 4.生活配套 (1)住房政策:学校周转房、教师驿站、区优质公租房可供教师申请;聘为深圳市特聘岗位后,可享受市人才房政策; (2)子女教育:学校附属教育集团拥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教育配套; (3)保健服务:学校每年组织专业体检,学校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人才服务: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享受广东省及深圳市提供的人才安居、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的一站式人才服务; (5)申报指导:配备指导专家及人才专员,全方位提供申报咨询服务。 四、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发送简历至院系联系人邮箱,并抄送人力资源部。邮件标题请标注“海外优青+姓名+学科”,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等 2.通过院系推荐的申请人,请按项目指南要求,与学校签订意向性协议,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 01、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招聘咨询) 李老师、张老师+86-755-23256280、hr@sztu.edu.cn 人力资源部(项目申报咨询) 刘老师+86-755-23256065、liuyake@sztu.edu.cn 02、院系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