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绵阳师范学院官网[www.m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被誉为“富乐之乡、西部硅谷”的中国科技城、成渝副中心——全国文明城市绵阳。
学校现有21个二级学院,51个全日制本科专业,覆盖9大学科门类。现有高级职称教师523人,博士学位教师434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职聘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绵州育才计划等省市级称号性人才64人次。多人次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师德楷模”“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学生、留学生20000余人。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构建“一山一水一城”科研格局,建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6个、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家。“环境科学与工程”被列为四川省贡嘎计划重点建设学科。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227项,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实现零的突破。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3项,市级哲学社科类成果奖70项。与省内外70余个地方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参与实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特色,助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成长,近三年培训中小学教师达2万余人次。
详情请登录绵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查询(www.mt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并完全符合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各类人才条件具体见附件3《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绵师院委发〔2024〕32号)。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
报考者如实填写《绵阳师范学院人才招聘考核表》(见附件2),并将考核表、个人简历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意向用人单位名称+最高学历专业+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最高学历学位+姓名”。
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均可报名。我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考核,择优录用。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一)面试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由学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具体的考核时间和地点,并在考核当天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现场提交以下资格复审资料:
(1)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原件(须加盖公章)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职称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组织开展面试
博士研究生的考核采取院系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进行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六、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院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的应聘者按照学校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我校单独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我校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调适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或邮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管理、考核等按《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绵师院委发〔2024〕32号)》执行。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人员在绵阳师范学院工作的最低服务期为六年。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邮编:621006
学校网址:www.mtc.edu.cn
学校人事处网址:rsc.mtc.edu.cn
联系人:肖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0816-2579573
招聘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绵阳师范学院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