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基本规律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应聘学院发展的创新型战略思维;有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院长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境外知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副教授),副院长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应聘学院学科领域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好的学术声誉
4.身心健康,国籍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