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学院介绍
广西大学农学院1932年成立于梧州,首任院长为原广西大学副校长、著名教育家盘珠祁教授。1958年广西农学院搬迁到南宁现址,1992年更名为广西农业大学,1997年与广西大学合并,由原广西农业大学的农学系、植保系、园艺系合并组建成新的广西大学农学院。现全院有教职工161人,其中专任教师122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38人,副高职称35人,博士生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12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1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4人,广西高层次人才9人。学院学科齐全,现设农学系、植物保护系、园艺系、农业资源与环境科学系4个系和1个植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具备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作物学和植物保护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作物学和植物保护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作物学、植物保护、园艺学和农业资源与环境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农业硕士专业硕士点和4个本科专业。作物学为广西一流学科,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四个专业均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在校学生2626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314人,研究生(含硕士、博士)1312人,留学生27人。学生在国家级、区级各类创新创业和学科赛事中屡获佳绩,近3年本科生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58人次。其中获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6项、铜奖6项,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铜奖2项、自治区赛金奖11项、银奖3项,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三等奖1项、自治区赛一等奖1项。
学院现有教学科研用房面积18957m2,有校内教学科研实习实验基地200亩、扶绥亚热带农科新城基地1.68万亩;仪器设备6277台(套),总值1.42亿元,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213台(套)。拥有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蔗糖产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植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4个,广西甘蔗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广西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9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1个。近五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138项,项目经费总额约4.28亿元,居学校第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45项,其中,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1项、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9项,广西技术发明奖二等奖4项,广西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广西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审定或登记农作物新品种52个,首次获得国家登记的甘蔗品种18个、柑橘品种1个、马铃薯品种1个,通过广西审定水稻品种4个、不育系10个。授权专利190件,出版著作和教材58部,发表论文2292篇,其中,SCI收录论文478篇,部分成果发表在《Nature Genetics》、《Nature Plants》、《Nature Communications》《The Plant Cell》和《Molecular Plant》等国际知名刊物上。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院将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勤恳朴诚、厚学致新”的校训,坚持“勤作崇术、格物育才”的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广西大学“百年目标、三步实施、五个一流、六条方略”的规划思路,培养新时代“五有”领军型人才,推进“双一流”建设,立足广西发展、服务乡村振兴、面向东盟开发,努力建成学科专业布局合理、亚热带农业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学院。
02、2024年各层次人才需求表
岗位名称 |
岗位需求 |
拟招聘数量 |
农学系 |
从事甘蔗、水稻、玉米和木薯等作物遗传育种和栽培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达到相应层次的人才基本条件。 |
学科带头人,1人
学术带头人,1人
优秀青年人才,2人
教授、副教授,各2人
助理教授,4人 |
植物保护系 |
从事甘蔗、水稻、玉米、果蔬等重大病虫害及防控等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达到相应层次的人才基本条件。 |
优秀青年人才1人
教授、副教授各2人
助理教授,3人 |
园艺系 |
从事芒果、柑橘、荔枝、茄子、番茄和辣椒等广西特色优势果树和蔬菜的遗传育种和栽培相关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达到相关层次的人才基本条件。 |
优秀青年人才,1人
教授、副教授,各1人
助理教授,2人 |
农业资源与环境科学 |
从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以及南方土壤酸化综合治理等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达到相应层次的人才基本条件。 |
优秀青年人才,1人
教授、副教授,各1人
助理教授,3人 |
03、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
按照广西大学人才岗位设置类别和相关政策,建立了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
(一)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领军团队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具备战略科学家的能力素质,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力;视野开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赶超一流水平。 |
1.年薪100万元起(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8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40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48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
学科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作出重要贡献,能够带领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
1.年薪70万元起(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20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24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
学术带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能够创新发展学科某个学术方向并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
1.年薪60万元起(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15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18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8.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
优秀青年人 |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能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学术业绩。 |
1.年薪50万元起(一人一议)。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10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120万元起(一事一议)。
5.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8.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
(二)教学科研人才
岗位名称 |
基本条件 |
学校支持政策 |
教授(含预聘) |
1.具有博士学位。
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8周岁。
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能够取得创新性高水平业绩,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 |
1.年收入不低于46万元(基础年薪35万元、博导津贴2.4万元,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6.8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
3.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
5.安置配偶工作(不含预聘):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
副教授(含预聘) |
1.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2周岁。
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创新思维活跃,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 |
1.年收入不低于32万元(基础年薪26万元,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4.7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
3.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5万元。
5.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
助理教授 |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潜力较强,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 |
1.年收入不低于26万元(基础年薪21万元,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3.9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
3.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
5.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
04其他支持政策
1.招生资格:
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高层次人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副教授、助理教授如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可指导博士研究生(第二导师直接指导)。
2.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3.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05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请将个人简历、广西大学岗位申请表(详见广西大学官网招聘公告链接,以“博士招聘网+姓名+学院+学科+岗位”命名)同时发送到学院联系邮箱( nxyzp@gxu.edu.cn)和学校人力资源处邮箱(tpk@gxu.edu.cn)。
(2)学院推荐。甄选和审查——课程试讲和学术报告考核——学院人事评审委员会面试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决议推荐。
(3)学校评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副教授、教授岗位)——学科群面试评议(每人20分钟)——学校人事评审委员会评审。
(4)办理入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0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柳霞
电子邮箱:nxyzp@gxu.edu.cn
电话:0771-3235612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农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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