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和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中共云和县委党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校委会负责制,现任校长由云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全校现有教职工11人,专兼职教师7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含市委党校系统名师1人),中级职称4人,有较强的培训和师资力量。设置办公室、培训科和教研科三个职能科室。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我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中共云和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选聘条件:
1、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经济学、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金融学、城乡规划学、工商管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具备一定科研能力。
3、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中共云和县委党校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二)接受报名。在接受报名期限内,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情况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书面初次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未获选聘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1、正式确定为事业单位聘用对象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根据《云和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给予享受安家补助、政府岗位津贴、租房及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4日18:00时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8-5133099,18805782014.
(三)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影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课题及论文证明材料(电子版或影印件)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云和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云和县委党校
2015年4月
来源:中共云和县委党校
http://www.yhdx.cn/?p=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