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 (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招聘启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是上海重要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之一。上海大学秉持“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的校风,为国家和上海市培养了一大批科技人才,推动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而设立的人才计划,拟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加快上海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实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 (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实施对上海大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上海大学欢迎海外有识之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
1、年龄要求。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职务要求。一般应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前述职务的其他相应职务;已回国的申请者,若无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经历的,一般应具有国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海外经历。须至少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回国时间。一般应未全职回国工作。已回本事高校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申报当年的两年前回国。已回本市非高校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工作的,应在申报当年至回国当年1月1日起5年内至少有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工作及到岗时间。特聘教授聘期内须全职在我校工作,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
1、年龄要求。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职务要求。须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3、工作及到岗时间。讲座教授每年应在我校工作不低于3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二、学校能提供的条件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享受上海市提供的相关待遇基础上,上海大学为上海高校特聘教授 (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入选者提供科研经费,包括仪器设备费、科研运行费等。同时给予入选者在薪酬、周转房、办公室、实验室、研究团队、指导研究生等方面的支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萍、余颖、梅卫东
电 话:+86-21-66134533、66134149
传 真:+86-21-66134533
E-mail:renshichu99@163.com(邮件主题务必以: "博士招聘网+姓名+应聘东方学者" 的格式发送)
通讯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人事处(20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