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招聘启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是上海重要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之一。上海大学秉持“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的校风,为国家和上海市培养了一大批科技人才,推动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吸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实施对上海大学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上海大学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5、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6、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
1、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5、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二、学校能提供的条件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享受国家提供的相关待遇基础上,上海大学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提供科研经费,包括仪器设备费、科研运行费等。同时给予入选者在薪酬、周转房、办公室、实验室、研究团队、指导研究生、安排配偶工作等方面的支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萍、余颖、梅卫东
电话:+86-21-66134149/6613453
传真:+86-21-66134533
E-mail:renshichu99@163.com (邮件主题务必以: "博士招聘网+姓名+应聘长江学者" 的格式发送)
通讯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人事处(20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