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计划”项目简介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千人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侨办、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外专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单位组成。在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千人计划的具体实施。
招聘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
招聘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所在学科具有国际影响力;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 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
3) 掌握重要实验技能
4) 掌握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4. 申报成功后,在我校连续全职工作三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
提供待遇
1. 中央财政给予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
2. 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非常优厚的薪酬;
3. 提供非常丰厚的安家补贴;
4. 提供充足的科研资助经费和宽裕的科研用房;
5. 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6. 协助安排其他工作生活相关事宜。
申请程序
1. 应聘者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 rencai@swu.edu.cn。
2. 学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正式推荐申报时,应聘者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 申报书—重大专项短期/重点实验室短期/重点学科短期
2)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5) 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6)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7) 发表文章的收录和引用情况检索证明
8) 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9) 奖励证书复印件
10)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评审流程
学校将材料上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专项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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