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3年“千人计划”长期项目(A类)招聘
“千人计划”项目简介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千人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侨办、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外专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单位组成。在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千人计划的具体实施。
招聘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
招聘条件
1.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 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申报当批次截止日前6个月内;
4.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 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
3) 掌握重要实验技能
4) 掌握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5. 申报成功后,在我校连续全职工作三年。
提供待遇
1. 中央财政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 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非常优厚的薪酬;
3. 提供宽裕的周转住房,并提供足够购买大户型乃至别墅的购房补贴;
4. 提供相当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宽裕的科研用房;
5. 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
6. 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
7. 聘期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8. 引进人才的配偶安排合适工作;
9. 子女进入西大幼儿园(重庆市重点)、附小、附中(重庆市重点);
10. 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为向引进人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代为办理永久居留证、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各项生活待遇的手续。
申请程序
1. 应聘者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 rencai@swu.edu.cn。
2. 学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正式推荐申报时,应聘者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 申报书—重大专向A类/重点实验室A类/重点学科A类
2) 意向性工作合同
3)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6) 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7)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8) 发表文章的收录和引用情况检索证明
9) 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10) 奖励证书复印件
11)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评审流程
学校将材料上报国家教育部,外专局等各申报平台,平台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专项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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