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成龙配套引进急需紧缺领导人才和 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贵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龙配套引进急需紧缺领导人才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引进的职位及数量
(一)省委组织部组织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领导人才和专业人才(共82名,见附表一)
1、市(州)配套引进的职位(38个)
(1)贵阳市有关市直部门副职及县直部门副职;
(2)遵义市政府副职及市直部门正职、有关县政府副职及开发区副职;
(3)六盘水市政府副职及市直部门副职、有关县政府副职及开发区副职;
(4)安顺市政府副职及市直部门正职、有关县政府副职及工业园区正职;
(5)毕节市政府副职及有关县政府副职;
(6)铜仁市政府副职及市直部门副职、有关县政府副职及开发区副职;
(7)黔东南州政府副职及州直部门副职、有关县政府副职及开发区副职;
(8)黔南州政府副职及州直部门正职、有关县政府副职;
(9)黔西南州政府副职及州直部门副职、有关县政府副职;
2、省直单位配套引进的职位(21个)
(1)省经信委副主任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2)省商务厅副厅长、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3)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及处室负责人;
(4)贵州科学院副院长及所属科研机构负责人;
(5)贵州省社科院副院长及所属科研机构负责人;
(6)省国土资源厅所属机构有关负责人;
(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高级外语翻译人才;
3、省属高等院校配套引进的职位(8个)
(1)贵州理工学院副院长及二级学院负责人;
(2)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院)长及系主任。
4、省管国有企业配套引进的职位(15个)
(1)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
(2)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
(3)当代贵州期刊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编辑及中层管理人员;
(4)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及艺术人才。
(二)省委组织部组织引进一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结合我省“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战略,从全国著名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中引进一批工业、经济、金融、商贸、城市规划建设、科技、现代农业等方面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主要安排到县党政班子和开发区任(挂)职。引进数量根据报名(推荐)人选的情况研究确定。
(三)省委组织部指导配合各市(州)和有关单位引进一批人才(共154名,见附表二)
在省委组织部直接组织引进一批领导人才的同时,指导配合各地各有关单位引进154名急需紧缺人才。
二、条件和资格
(一)急需紧缺领导人才和专业人才
1、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
2、年龄要求:(1)引进担任县处级及以下职务(或相应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放宽到45周岁;(2)引进担任厅级(或相当)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放宽到50周岁。
3、引进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一般应有下一级领导职位任职经历;引进担任市(州)政府副职的,还应具有县党政班子任职经历。
4、其他(结合具体引进职位确定资格条件)。
(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1、学历:全日制教育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放宽为硕士学位(学历学位须在国外获得)。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特殊需要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其他(结合具体引进职位确定资格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遴选推荐。有关省市党委组织部门、中央有关部委、中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从报名人员中遴选推荐有关职务人选。遴选推荐出的人选对象填写贵州省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报名表。
(三)确定考察对象。结合推荐人选情况,由贵州省委组织部商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四)面试和考察。由考察组通过征求意见、个别谈话、面试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重点了解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面试工作由考察组在考察时一并进行。
(五)签订意向性协议。面试结束时,由考察组与拟引进人选考察对象签订到贵州工作的意向性协议。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初步名单。结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由贵州省委组织部与有关方面沟通后,商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引进人选初步名单。省委组织部直接操作引进的拟任职(挂职)人选,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报请审核。
(七)讨论决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干部任用程序作出任职(挂职)决定。
(八)任前公示。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职(挂职)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引进人选所在地(单位)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挂职)手续。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挂职)手续,并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任前培训后到岗任职(挂职)。
四、引进人员享受的待遇
1、引进的人选,原则上享受当地同类同职级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2、引进人选属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参照贵州省及各市(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执行;
3、对于特殊岗位急需的领导人才,采取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的办法开展引进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办法:
1、拟报附表1所列职位的,由干部本人到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联系电话,025-83638143)现场报名,报名人选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需现任职单位盖章),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一式2份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贵州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51—5890786、5891312、589251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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