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海外专家、海内外留学人员:
“第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又称“OCP”)拟于2012年4月26日(周四)、27日(周五)、28日(周六)在古都南京举行。本次大会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京市政府承办,广州市、北京中关村以及来自泛长三角地区的13个城市联袂参加。参会单位包括各类创业载体、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园、各大媒体等,大会规模空前。
本届OCP的主题为“人才引领创业,创新驱动发展”,旨在为海外专家和海内外留学人员提供交流和分享的机会,对接和合作的平台。在这里,您将充分感受到南京广揽全球英才的真诚愿望和热情,在这里您将找到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和舞台,在这里您将展开实践创业梦想的腾飞羽翼和恢宏蓝图。
本届OCP会期三天,届时将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开幕式、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洽谈对接、创业载体及政策推介、专业峰会、创业投融资对接,以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等。
在OCP,您将了解到南京推进科技创业,打造中国人才和科技创业创新名城的最新信息和动态;了解南京目前在全国最系统、最领先、最大力度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南京321计划”的具体内容和举措;了解南京加快城市转型和创新型经济建设,对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及项目的需求。
在OCP,“南京321”创业大赛将为您有效对接“南京321计划”,提供展示成果、完善项目、寻获支持、促成落地的平台。
在OCP,区县(园区)引才环境推介会、创业创新项目洽谈对接将为您提供与南京包括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在内的各类创业载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交流的良机,特别是以下专业领域的人才和项目易受关注:电子信息、风电与光伏装备、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通信、节能环保、生物和医药、新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软件和服务外包等。
在OCP,VC/PE高峰论坛将为您提供当前国内外投融资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您更可以参加由数十家顶级风投公司参加的洽谈对接活动,面议投融资事宜。
在OCP,系列专业峰会活动,包括移动互联、微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将便利您与南京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地知名企业开展学技术交流和合作。
在OCP,我们还将为您提供泛长三角地区重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国内部分211高校特聘教授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招收招聘信息。
如果您身怀的技术可以引领产业发展,如果您有意来宁开创自己的一番事业,南京欢迎您!
大会实行网上报名,大会网址: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
www.naiep.org,请有意参会的人员于2012年4月5日前登录网站查询会议信息、报名参会。大会组委会将对报名的项目进行筛选,并于4月10日前向通过者发出参会确认函。对最后确认并参会的人员将提供一定的旅费补贴和大会期间的免费食宿。
大会咨询电话:0086-25-83151723,83151773,83151700,83151845,电子邮箱:
lxc@naiep.org。
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发布2012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321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技术等),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所创办企业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宁创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进入综合评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
2、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4、全国“985”、“211”高校和在南京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
二、申报要求
(一)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南京首次创(领)办创新型企业的均可申报。
(二)拟注册创新型企业的申报人,须与所选区(县)的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创新街区)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签订入园协议。未确定区(县)和创业载体的,可由“321引进计划”专项办协助推介。
(三)申报人所创(领)办企业的行业领域主要为电子信息、风电与光伏装备、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通信、节能环保、生物和医药、新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南京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四)申报人到南京创业后,每年在南京实际工作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五)初创式申报人须在所创(领)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在入选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包括技术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六)嫁接式申报人应具备2个必要条件,一是与本土企业在南京合作创(领)办新企业,同时担任新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二是须持有新创企业30%以上股权(或期权)。在入选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新注册企业的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七)已入选南京相关人才计划的人员及其创业团队成员,或与申报人同属一个创业团队的其他成员,不再申报本计划。
(八)同一申报人最多可申报本计划两次,且不可连续申报。
(九)同一申报人每次仅限在一个区县(园区)申报,且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扶持政策及兑现
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执行。
四、申报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申报时间:2012年度“321引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分两次评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2年6月10日和2012年12月10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南京321计划”网,通过“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系统”在线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应按照在线申报系统的提示,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创业(拟创)企业信息等,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创业计划书》,以及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数码照片,以备查验。
2、在线填写和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1)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2)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计划书;
(4)已创(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相关财务报表、拟创(领)办企业须提交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
(5)嫁接式人才还需提供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股权(或期权)证明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四)申报网站与咨询电话
1、“南京321计划”网:
www.321.gov.cn 2、各区县(园区)的咨询电话,可在申报注册页中查询;
3、“321引进计划”申报工作咨询电话:025-83151772、83151773。
(五)工作程序:在线申报——区县(园区)专项办初审--—资格认定——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审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