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我市面向全国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48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事业单位急需人才201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42名、海外高层次人才9名、棚室经济人才100名、高新区企业所需人才67名。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资格条件:
1、市域外正科级以下职级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已满;
4、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本科要求为全日制)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在职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须为一表录取)、“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本科要求为全日制)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海外高层次、棚室经济、高新区企业引进人才需符合引进计划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三、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事宜。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符合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可登陆大庆组织工作网(www.
dqzzb.gov.cn)大庆市人才办引才引智专题信息专栏,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原则上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引进工作的,由本人负责。
(二)引进程序。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大庆市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执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海外高层次、棚室经济、高新区企业等引进人才需经用人单位审查、大庆市人才办审核后方可引进。
四、有关政策及待遇
(一)在职人员保留原有行政级别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享受本市相当层次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置到所填报单位,按填报单位所需职位性质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置到所填报事业单位,列事业编制管理。
(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海外高层次、棚室经济、高新区企业引进人才的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符合《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有关条件的,兑现落实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详情请咨询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详情请咨询大庆市人才办或用人单位;其他人才引进有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用人单位。
(二)2011年9月18日8点半至16点半,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举办“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需提前在网上报名,并持报名表参加招聘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人才办、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大庆市人才办 联系电话:0459-6370017
大庆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459-6366060
大庆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459-6363178
大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9-6041986
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在引进计划中查询。
附:1.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计划(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计划(事业单位)
3.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计划(产业发展急需紧缺)
4.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高层次)
5.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计划(高新区企业)
6.2011年大庆市人才引进计划(棚室经济)
大庆市人才办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