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昨天发出《关于规范企业裁员和调整薪酬民主程序的通知》,通知要求,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调整职工薪酬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向职工群众公开,履行法定程序,该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必须提交审议,该由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据了解,企业裁员和调整薪酬要按照“一公开、二要约、三协商、四审议”的运作程序。要全过程公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情通报会等形式,让职工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原因,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提出协商要约,协商要约应包含经济性裁员和调整薪酬的理由、法律政策依据、具体实施方案等内容。要开展平等协商,经济性裁员和调整薪酬草案应提前七日提交双方协商代表,以便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要经民主程序审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